2005年7月2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车翻殒六命 司机判五年
叶茂

  7月21日,开化县法院判处肇事司机应某有期徒刑5年。
    今年2月6日半夜,应某驾驶大客车行至华白线35KM+171.2M连续急弯、长下坡地段处,因超速行驶,减速时未能控制好方向,加之操作不当、致车辆驶出路外发生翻车,造成3人当场死亡,3人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、16人受伤和大客车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应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致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,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。